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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市积极落实离休干部护理费新标准

发布日期:2019-07-31 来源: 作者:调研宣传处

绥化市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,收到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后,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张军勇第一时间做出了相关批示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老干部局局长、市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陈岩带领相关科室认真研究,抓好落实。积极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财政局沟通,联合制定下发了《关于认真落实黑老干发〔2019〕2号文件切实做好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》,要求各县(市、区)及市直相关部门(单位)按照文件精神,做好离休干部护理费提高及补发工作。

工作中通过下发工作提示、跟踪督办、结果反馈、建立离休干部服务保障联络员制度等方式,协调人社、财政、社保等职能部门推进工作快速开展,有效落实,服务保障“不空”“不漏”,确保提高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按时、足额发放到每名离休干部手中。截止目前,全市889名离休干部护理费已经全部审批完毕,将7月随本月养老金一起发放至离休干部个人银行帐户。老干部们纷纷表示,感谢党委、政府对他们的关心、照顾,让他们能够度过幸福美好的晚年生活。